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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4-11 16:47  

根据省教科院《关于做好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与类别

申报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聚焦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重视调查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平的原创成果,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点课题设立研究题目(见附件1)。申报重点课题,名称必须与公布的研究题目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研究题目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均不设研究题目,由申报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实际,自拟题目申报。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研究领域与范围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教育学领域研究课题,其他领域研究课题不在申报之列。

(二)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涉及14个分支学科,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史、教育发展战略、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心理、德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等。填写申报材料时,要依照《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中列出的14个分支学科填写相应学科。

(三)鼓励边缘交叉学科研究,但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与教育学领域高度相关,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从14个分支学科中选择一种填报。师范类专业要积极开展基础教育学科研究项目申报。

三、课题申报人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点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可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三)一般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可由两名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四)青年课题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五)课题申报人仅限申请一项本年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组内成员最多参与两项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申报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必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申报,否则视为违规。

(六)已申报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课题的申报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题目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承担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请本年度任何类别课题。

(七)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选题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研究一般为1-2年。

五、申报流程

本年度课题采取先网络申请,后报送电子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一)网络申报。课题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陕西教科研网” (网址:http://jky.sneducloud.com/)点击“省规划办”,进入“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具体操作办法和步骤请参照《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使用方法及用户手册》(见附件2)。申报人在填写网络申报材料时,需认真填写,仔细校对,注意保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络申报材料一旦提交,将不能退回更改。

网络材料填报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17日24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填报。

(二)资格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网络申报材料,先由高等院校审核,通过后,将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资格审核。网络申报材料审核安排如下:

学校审核时间:5月18日至5月26日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5月27日至6月10日

凡不符合文件中一、二、三项要求的《评审书》,或《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中出现申报者或参加者姓名、地市、区县和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均视为违规,不予通过审核。

(三)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经网络审核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课题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五天。无异议后,进入评审阶段。

(四)电子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在课题申报平台上生成并下载带水印的《评审书》及《活页》。

2.申报人将带水印的《评审书》经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生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同PDF版本《活页》(无需盖章签字)、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于2023620日前报送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五)缴纳评审费用。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鼓励社会资金通过捐赠、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教育科研工作”等精神,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需缴纳评审费200元。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课题申报人在2023年6月20日前缴纳课题评审费。转账汇款事项中简要注明单位简称、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等相关重要信息。个人转账记录或汇款凭证需生成电子图片,图片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申报人姓名”。凭证图片于2023620日前报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转账信息如下:

户名: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账户:3700021609088318083

开户行:工行西安小寨支行 财务电话:029-85370508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联系,联系方式:0914-2332020。

附件:1.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重点课题题目

      2.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使用方法及用户手册

      3.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信息             汇总表


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重点课题题目.pdf已下载
附件【2.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使用方法及用户手册.docx已下载
附件【3.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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