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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督导工作的通知
2022-06-20 09:31  

各二级学院:

为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良好考试环境,检视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和教风学风建设成效,根据学校期末考试安排,督导与评估中心将对各二级学院期末考试工作开展督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与评估中心督导安排

1.人员安排。督导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分三组深入相关教学区域开展督导工作。

第一组:张晓倩组长、薛雨,负责北新街校区1号、2号、3号教学楼;

第二组:赵健组长、张亚强、辛建军,负责北新街校区5号、6号、8号教学楼;

第三组:万茗组长、杨军,负责丹江校区3号、4号、5号教学楼;

2.督导内容。重点督导各二级学院期末考试组织安排、考风考纪教育、院内巡考安排和落实情况,监考教师遵守监考守则和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以及考场秩序、考场卫生等。

3.督导方式。依据《商洛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商洛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开展期末考试工作全面督导,通过“看”“问”“查”等形式进行有关信息收集、填写、反馈。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商洛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商洛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考风考纪学习教育、违纪警示教育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三、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在学院统一组织安排下履行督导责任,自主开展本院期末教学督导工作,做好教学督导文档管理和工作总结。



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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