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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2-05-05 20:3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的程序与方法,确保我校师范专业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有序推进,学校制定了《商洛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请各二级学院参照本管理办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认证标准”的要求,研究制定《商洛学院×××××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办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于2022年6月3日(第十五周周五)下午17点前,将纸质版以学院文件形式报送教务处、督导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辛建军OA邮箱。学校将对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附件: 《商洛学院×××××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办法》(参考模板)



教务处  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商洛学院×××××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办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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