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陕高学会〔2021〕4号),现就我校2019年度及以前立项的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19年度及以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程序
1.材料报送。项目负责人需报送结项报告书、研究报告、项目成果材料纸质版(A4正反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具体要求请参照结项说明)及相关电子版材料。
2.专家评审。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审核结题材料,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
3.向省高等教育学会上报评审结果。
三、有关说明
1.2017年度及以前立项且尚未结项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所有延期后仍未能完成结项的课题,将在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网站公布撤项课题名单,被撤项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学会项目。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6月8日将结题材料、汇总表纸质版报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薛雨OA系统。
附件:1.2019年度及以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名单
2.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19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3.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