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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018-10-18 08:19  

各有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对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要求和师范类专业认证一级认证要求,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内容

本次数据填报内容涵盖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8大类数据、102张表格、800余项数据。

根据相关部门职责,现将具体数据填报内容分解到“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制定了《商洛学院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内容分解表》(附件1),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完成相应的数据填报和审核。

二、数据填报说明

1.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61.185.143.11:28089/smartbi/vision/index.jsp(请使用IE10.0、IE11、Chrome、Firefox版本)。

2.请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填报。

3.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统计,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统计;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年指教育年度, 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8年9月30日。)

具体时间要求参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第一部分表格及内涵说明,例如表1-1学校概况(时点);表2-3-1图书馆(自然年);表5-1-1开课情况(学年)。

4.填报顺序。数据平台系统所需录入的基础数据表中的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基础数据表及其完成时间如下:

(1)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10月29日前完成;

(2)表1-5-1专业基本情况,10月31日前完成;

(3)表1-5-2专业大类情况,10月31日前完成;

(4)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实验场所(科研基地),11月2日前完成;

(5)其他数据表同步填报,11月5日前完成。

三、几点要求

1.本次数据填报均为网上在线填报,而且直接关系着我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填报人员要认真负责,按所分配的填报用户名准确填报,各责任部门负责人按所分配的审核用户名(附件3)登录进行审核。

2.各部门填报人员按时参加督导与评估中心举办的专题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各二级学院及协助部门要以大局为重,积极主动配合责任部门做好数据填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

4.所有数据应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和《商洛学院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文稿规范及说明》(附件4)填报。

5.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核有关数据后,应在《商洛学院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质量监控表》(附件5)上签署意见,由各责任部门连同所负责填写的数据表格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18年11月5日下午5:30之前报送督导与评估中心。

附件:

1.商洛学院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内容分解表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3.商洛学院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用户名分配表

4.商洛学院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文稿规范及说明

5.商洛学院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质量监控表

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附件1 商洛学院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内容分解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商洛学院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用户名分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 商洛学院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文稿规范及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 商洛学院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质量监控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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