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评函〔2017〕29号
各学院:
根据督导与评估中心年度工作安排,本期将对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和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开展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31日。
二、评估程序
1.自查自评阶段(11月29至12月10日):各学院对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和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自查自评;
2.专家抽查阶段(12月11至12月17日):学校聘请专家对各学院抽调的试卷和毕业论文进行检查评估;
3.反馈整改阶段(12月18至12月31日):各学院根据专家反馈的意见认真整改。
三、相关要求
1.我校即将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开展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自我评估,按照《商洛学院考试与考查环节质量评价表》、《商洛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表》做好自评工作;
2.根据专项评估做好调阅材料报送工作(调阅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督导与评估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