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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的通知
2017-11-29 11:46  

商评函〔2017〕29号

各学院:

根据督导与评估中心年度工作安排,本期将对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和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开展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31日。

二、评估程序

1.自查自评阶段(11月29至12月10日):各学院对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和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自查自评;

2.专家抽查阶段(12月11至12月17日):学校聘请专家对各学院抽调的试卷和毕业论文进行检查评估;

3.反馈整改阶段(12月18至12月31日):各学院根据专家反馈的意见认真整改。

三、相关要求

1.我校即将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开展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自我评估,按照《商洛学院考试与考查环节质量评价表》、《商洛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表》做好自评工作;

2.根据专项评估做好调阅材料报送工作(调阅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督导与评估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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