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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2017-11-20 11:14  

各单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自2016年4月起启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依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16]14号)的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成果要求

规划课题只设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的指南(见附件1),一般研究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申报重大攻关课题,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须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1.重大攻关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分析及比较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决策参考及实践应用价值。

2.重点调研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高等教育实践调查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一般研究课题。着重围绕高校教改实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改项目研究,力求以研究推进高校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研究咨询报告、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以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二、课题申报及资助

1.该课题由各省级高等教育学会统一组织申报及初评工作,通过初评的课题可在省高教学会立项,并择优推荐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评审。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给予资助。每个重大攻关课题资助10万元,每个重点调研课题资助3-4万元,一般研究课题不予资助。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开题后拨付第一批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第二批研究经费。一般研究课题由省高教学会管理,结题后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确认,并颁发结题证书。

三、课题申报条件及时间安排

1.课题领衔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

2.课题申报者必须认真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于2016年5月5日前提交至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中心进行初审,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754636648@qq.com

3.初审通过后,课题申报人需提交《申报书》一式7份(A4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于2016年5月8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统一报送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

联系人:辛建军

联系电话: 18791592378(62378) 09142332020

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科技处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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