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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督导工作的通知
2024-06-28 17:49  

根据学校期末考试相关安排,我校将对各二级学院期末考试工作开展督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安排

1.督导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分两组深入相关教学区域开展督导工作。

第一组:张晓倩(组长)、赵健、辛建军、薛雨,负责北新街校区;

第二组:万茗(组长)、杨军,负责丹江校区。

2.校教学督导团自行安排期末教学督导工作。

3.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在学院统一组织安排下履行督导责任,自主开展本院期末教学督导工作。

二、督导内容。重点督导期末考试组织安排、考风考纪教育、院内巡考安排和落实情况,监考教师遵守监考守则和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以及考场秩序、考场卫生等。

三、督导要求。相关人员认真按照《商洛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商洛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开展期末考试工作全面督导,通过“看”“问”“查”等形式做好有关信息收集和填写。



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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